維權案例:
  20新成屋12年9月,消費者周先生在商場購買一臺品牌顯示器,價格1000元。
  去年7月,周先生使用時發現顯示G2000器出現不顯示圖像的故障,隨後送到商場售後部門維修,維修4個月仍然沒有修好。
  商場售後部褐藻醣膠功效門負責人回應周先生稱,雖然顯示器在三包有效期內,但由於沒有配件無法維修,只能退還周先生400元錢。周先生對此不認可,向工商12315投訴。
  工商說法:
  《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二十四竹北買房子條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6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憑發貨票和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調換同規格同型號商品;銷售者無原規格型號產品的,應當調換不低於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本案中,消費者購買的顯示器在三包期限內,而商家以沒有配件維修為由,只退還消費者400元錢的處理方式,屬嚴重侵權行為,根據《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固態硬碟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商場應為消費者免費更換新機。
  處理結果:
  經工商部門調解,商場為消費者周先生更換了一臺新機。
  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趙威
  (原標題:顯示器故障無法維修三包期內商家應給退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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